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時程/注意事項

一、評選時程

  • 115/04/08(三)13:00 召開教科書評選委員會議。
  • 115/04/13〜04/24(五)教科書教材展示於圖書室,煩請各領域教師前往參閱。
  • 115/04/24(五)16:00 前將評選結果繳交至教務處教科書承辦人彙整,後續提交至課程發展委員會。

二、評選注意事項

  1.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修正規定,選用之教科用書(若為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審定之領域),以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,且審定執照未逾有效期間者為限。教科用書隨附之教具、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,不得納入評選項目。
  2. 同一學年度同一領域,除語文領域外,應採用同一版本。同一學習階段,以採同一版本為原則;未選用同一版本者,應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及銜接必要性。
  3. 明定選用版本順位。
  4. 為確保教學品質的連貫性,上下學期須使用同一版本,下學期將不再辦理評選工作;若該版本下學期之教科用書未通過審核,則由第二順位版本接續使用。
  5. 為免造成困擾,請勿私自告知書商遴選結果,統一由教導處公告。
  6. 煩請各位老師有空多多翻閱手邊各版本的教科書,以利評選的順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