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11年9月12日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8月30日府教體字第1110207583號函併教育
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46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自111年9月12日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,係以篩代隔且
無停止實體授課之情形,主要重點如下:
(一)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,實施7天居家照護,期滿無症
狀可入校上課。
(二)針對確診者(或快篩陽性個案)的同班同學及教師,學校
提供1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,如有症狀
應儘速就醫。
(三)針對與確診者(或快篩陽性個案)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
鐘以上(如社團活動等),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
性無症狀可上課,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。
(四)上開所列規定,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
理。
三、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例如:配合體溫
量測、全程佩戴口罩、注意手部清潔消毒、遵守咳嗽禮節
等),落實生病不入校,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。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8月30日府教體字第1110207583號函併教育
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46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自111年9月12日實施之校園防疫新制,係以篩代隔且
無停止實體授課之情形,主要重點如下:
(一)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,實施7天居家照護,期滿無症
狀可入校上課。
(二)針對確診者(或快篩陽性個案)的同班同學及教師,學校
提供1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,如有症狀
應儘速就醫。
(三)針對與確診者(或快篩陽性個案)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
鐘以上(如社團活動等),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,快篩陰
性無症狀可上課,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。
(四)上開所列規定,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
理。
三、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例如:配合體溫
量測、全程佩戴口罩、注意手部清潔消毒、遵守咳嗽禮節
等),落實生病不入校,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