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
教導主任-胡清婉主任
二、 綜理教務處工作事宜。
三、 協助教務處各組組長及有關人員,擬定教務工作計劃。
四、 主持教務會議。
五、 出席教務會議和行政會議,報告教務工作推展狀況。
六、分配教師擔任課務事宜。
七、巡查各班教學情形。
八、協助教師教學,並解決其困難。
九、 策劃及督導教學環境佈置。
十、策劃全校性各項學藝活動。
十一、與各處室協調,共同合力推展校務。
十三、評鑑教務工作績效。
十四、領域會議
十五、科學教育專欄佈置。
十六、性別平等教育及化。
教務組長-陳玫瑄組長
一、學生成績評量辦法。
二、魚池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條文。
三、魚池國小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辦法。
訓導組長-王維志組長
一、魚池國民小學教師擔任導師辦法。
二、魚池國民小學輔導管教辦法。
三、服儀計畫。
四、校園安全檢查規定。
五、行動載具。